何寿川。本报资料照片
永丰金弊案爆发后,永丰集团创办人何寿川遭羁押禁见,但他的律师余明贤与李传侯却把公司文件拿给何批阅;台湾律师惩戒委员会决议将余、李各停止职务4月及2月,他们不服提覆审,但遭决议维持原停职惩戒确定。
根据律师惩戒覆审委员会的公告资料,45岁的余明贤及48岁的李传侯提起覆审,但委员会认为,2名律师确实违反律师伦理规范,维持对于余明贤与李传侯分别停止执行职务4月与2月的决议。
另,上个月台北地院审结永丰金弊案,认定永丰集团创办人何寿川挪用旗下公司资金及贷款,与三宝建设董事长李俊杰共同投资上海1788大楼,依《证券交易法》加重特别背信罪判何8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