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人士:说Makiyo没法律责任还言之过早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艺人Makiyo与日籍友人友寄隆辉的「殴司机事件」,检方于6日傍晚传唤目击司机说明后,表示近日将传唤Makiyo及另两名同车乘客;而仅管Makiyo在事发时并无「加害」动作,但据法界人士的说法,如果当时Makiyo的言行举止会令友寄加深决心殴打司机,那她也有可能需负上刑事责任。

此事件发生在2日深夜约11点半,由林姓司机所驾驶的计程车经过忠孝东路4段和光复南路附近路口时,搭载包括Makiyo与友寄隆辉在内的1男3女,林姓司机要求他们系上安全带,却疑似因后座乘客需系安全带问题友寄和司机发生口角冲突,随后司机就被拖出车外痛殴,再拦下另一台计程车和3女离去。

但从4日的记者会开始,一直到5日前往医院探视伤者,Makiyo的说法前后变了多次,从「被碰到胸部」,变成「不是当事人」,再到「被碰到胸部是报派的」,以及「4日召开记者会时,还不晓得事情状况」,令人不禁发出疑问,Makiyo所说的「搞不清楚」究竟是真是假?又她真的晓得自己是在干嘛吗?▼Makiyo事发后两度现身媒体,不仅装(妆)容差很大,态度也迥异。(图/东森新闻/合成)

负责调查本案的台北地检署,在6日传唤拍下打人过程的计程车司机作证。检警指出,虽然友寄日前在应讯时不仅认罪并承认打人,且态度良好,但这起案件至少还要再询问过包括Makiyo及同车另2名女乘客,被害人林姓司机的伤势也还得查明,因为某些相关部分会涉及到罪名认定。

由于外界对于Makiyo放任友寄隆辉殴打司机,不仅未加以制止,事后也未替伤者叫救护车即搭上另台计程车闪人。有法界人士说,有积极遗弃行为,并令被害人的状况更为危险,才是构成普通遗弃罪要件;但如果只是消极在旁没有任何作为的话,则不构成犯罪。

但事律师李传侯也说,仅管Makiyo并无实际动手打人,但还是要看她有没有用言语或是其他行为,去坚定友寄隆辉伤害司机的决心。举例来说,如果当时友寄并没有要动手的意思或是已经停手了,但要是Makiyo说出「就是欠揍」,使得友寄再动手打人,那Makiyo就有可能构成伤害罪共犯。所以现在说Makiyo完全没事还言之过早,因为得看现场相关证据,才能判定其究竟有无刑事责任。

更多《ETtoday新闻云》精彩内容:Makiyo友人酒醉殴司机懒人包Makiyo:记者会时还不了事情状况Makiyo风暴 黑人哥哥拒挺:别再扯有的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