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富婆诈300万 佯称可取得85度C未上市股票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年度所得只有18元,台北市一名郭姓女子经营小吃店女友人佯称有许多赚钱管道,还可以帮忙取得85度C未上市的公司股票,陆续诈得30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依4个诈欺罪判她徒刑2年2月。

地院判决书指出,郭姓女子去年4月间,向经营小吃店的张姓女子诈称自己从事蚕丝内衣出口生意,有许多投资管道,还可以帮忙取得85度C未上市的公司股票,导致张女误以为郭女富婆,因而陆续汇款约300万元。

检方调查发现,郭女年度所得只有18元,显见郭女经济状况不佳且债务缠身,还陆续要求张女加码投资,依诈欺罪将她起诉。法官审酌郭女至今未与被害人和解,依4个诈欺罪判她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2月。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