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渣男见富女 佯称单身骗爱又诈财近300万

林男佯装单身与吴女交往,并以邀投资及经营运彩店周转金,诈骗近300万元,台中地院依诈欺取财罪判1年6月。(资料照)

41岁林男已婚生子,却佯装单身与吴女交往,见她财力颇丰,自2017年9月起邀她投资买中市及新竹房产,诈走200万元;2018年8月起又多次以经营运动彩券店需钱周转等由,陆续借用95万元,案经吴女控告,检警查出他借钱后4个月才开店,直接打脸。台中地院依诈欺取财罪判林男徒刑1年6月,可上诉。

林男早在2012年结婚,已生育子女,2017年5月间经人介绍认识吴女,他佯装单身与具财力的她交往,在同年9月29日佯称中市大里某房地产有赚头,邀她投资,吴女不疑有他拿出50万元;同年12月间,林男又邀投资新竹房地产,吴女再交付150万元,林男均转作他用。

林男因购运动彩券亏损欠款,2018年8月间在金融机构巧遇吴女,竟骗她说,所经营运动彩券店需要周转借钱,吴女当场领10万元给他;林男食髓知味故技重施,同年11月28日及12月5日各向吴女借周转金,吴女各交给80万元及5万元,林男均拿去买彩券花光。

案经吴女控告,林男向检警坦承向吴女拿钱4笔钱,但法院审理时,他却翻供否认诈财,辩称因侦查中吃感冒药,回答检察官问话时没有精神、头昏,加上帐太乱,返家后才发现对不拢,他并辩称,钱都在吴女的朋友手上,却不认帐。

林男辩称,他拿50万元买法拍屋失手后,转作投资,但怕吴女不接受,才骗说要投资大里区房地产;投资新竹房地产的150万元,他购买2楼透天厝并翻新,卖掉后再转投资,但投资都倒了。至于借运彩店周转金,他辩称,真的有经营运彩,但倒了。

法官以林男无法提出投标法拍屋及买房等资料,且检警追查出,他迟自2018年12月起才租用运彩店面及经销售权约7、8个月之久,在开店前4个月就以经营运彩店需周转借款不足采信,依诈欺取财罪判刑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