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 国小爆前科摄狼师 遭羁押禁见
花莲县某国小惊爆偷拍案,林姓代理男老师涉嫌在国小厕所内用手机偷拍女学生如厕,花莲地检署认为林男有逃亡、灭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图为花莲地检署外观。(本报资料照片)
花莲县某国小惊爆偷拍案,林姓代理男老师涉嫌在国小厕所内用手机偷拍女学生如厕,校方勾稽发现,林男在大学时代因违反性骚法被裁处,恰巧又发生偷拍事件,经校方约询后林男已离职,担任该校代理老师仅12天,花莲地检署26日表示,林男因涉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罪嫌,检方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据了解,有家长向学校反映,其女儿9月中旬上厕所时疑听到手机拍照声,校方调阅监视器后,发现林男在该女童上厕所时间,有进出厕所,约询林男后报警处理,林男当天主动请辞。
校方表示,学校聘用林男前,有查过教育部不适任人员系统,并无不良纪录,因此聘为代理老师,开学后学校进一步勾稽卫福部、法务部系统时,才发现林男在大学时期曾有违反性骚法被开罚20万元,和解后被主管机关裁罚3万元。
校方调阅林男到职后至离职当天上班时间所有监视器影像,发现还有另外2名女童上厕所时,林男做出同样的异常举动。
警方报请检察官指挥侦办,18日逮捕林男并搜索其花莲租屋处与台北住处,起获电脑硬碟等物品,检警调查偷拍内容可能不只涉及国小偷拍案,还有其他私密影片,认为涉嫌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等罪嫌,且有逃亡、灭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花莲县教育处指出,事发后已经通知所有学校留意,并提醒除了不适任教育人员系统外,也要勾稽比对卫福部、法务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