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代理老师被逮!躲厕所偷拍国小女学生 疑删照灭证遭羁押禁见
▲花莲林姓代理老师偷拍女学生上厕所。(图,花莲地检署/记者王兆麟翻摄)
记者王兆麟、刘人豪/花莲报导
花莲某国小的林姓代理老师,涉嫌在校内厕所拿手机偷拍女学生上厕所,花莲地检署侦办后,认为林男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等罪嫌,且有逃亡、灭证之虞,声请羁押禁见,花莲地院今(26)日裁定羁押禁见。
花莲地检署指出,日前接获花莲县警察局花莲分局通报,花莲县某国小老师在学校公共厕所内,以手机窃录女学生如厕影像,立即指派检察官侦办。经执行搜索并将林男拘提到案后,认林男犯罪嫌疑重大,涉犯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112条第1项前段、刑法第315条之1第1款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及身体隐私部位、刑法第319条之1第1项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无故以照相、录影摄录其性影像、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6条第3项违反儿童意愿使其被拍摄性影像等罪嫌。
花莲地检署表示,经检察官讯问后,认林男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实足认为有逃亡、灭证之虞,所涉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重罪,向台湾花莲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专案小组并积极追查及厘清被害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