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县府前教育处长李裕仁 羁押禁见逾8个月今100万元交保

花莲县府前教育处长李裕仁,去年6月涉及相关工程弊案遭羁押禁见迄今逾8个月,花莲地方法院今裁定100万元交保。(罗亦晽摄)

花莲县府前教育处长李裕仁,去年6月涉及相关工程弊案遭羁押禁见,同年8月7日花莲地检署侦查终结,查出任内收受厂商交付贿款共计8万1500元,并图利厂商30万元,将其起诉续押;花莲地院诘问完毕相关证人后,已被羁押逾8个月的李裕仁,今裁定100万元交保。

李裕仁去年6月因涉及工程弊案,被检调约谈,裁定羁押禁见,花莲地检署调查,李涉嫌泄露标规予特定厂商,将鲤鱼潭水上运动训练基地工程、棒球场等3个采购弊案,泄漏采购底标,并收受厂商贿款8万1500元,图利厂商30万元,去年8月以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泄漏国家以外秘密罪嫌提起公诉,并裁定续羁押。

采购弊案去年8月7日检察官侦查终结起诉,地院裁定李裕仁续押3个月,11月7日再裁定羁押,今年1月7日起又延长羁押;羁押期间,李裕仁前后声请具保3次,却都被法院裁定驳回,甚至农历春节也无法回家团聚,只能在看守所过年。

花莲地院刑事庭长鸿达表示,先前申请具保遭驳回的原因,仍依合议庭针对个案进行状况决定,不过李裕仁申请传唤的重要证人目前都已到庭,交互诘问完毕,合议庭认为,如提出保证金、限制出海、出境及限制住居,足以形成拘束力,可确保后续审理顺利执行,今裁定李裕仁予以10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