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前教育处长李裕仁涉贪被起诉 法院裁定续押不准交保
▲花莲县教育处长李裕仁(上图左)与县体育会理事长汪锦德(下图中)涉贪,前遭检调约谈并收押。(图/记者萧可正翻摄,下同)
花莲县教育处工程采购弊案,历经2个月调查,花莲地检署7日将花莲县教育处长李裕仁、县体育会理事长汪锦德等人,以涉犯刑法泄漏国家以外秘密罪嫌,与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之公务员违背职务收受贿赂及不正利益罪嫌提起公诉。花莲地院并裁定李裕仁、汪锦德等人继续羁押不得交保。
检方指出,李裕仁在2018年任花莲县政府教育处副处长时,明知政府采购法,应以维护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为原则,竟伙同汪锦德等人,泄漏「花莲县立棒球场整建工程委托设计及监造技术服务案需求规范书」电子档;及「改善水域运动环境计划-花莲鲤鱼潭水上运动训练基地2018年6月26日修正版」电子档内含有平面配置图、执行步骤、工程数量、单价等资料之给有意投标厂商。
花莲地检署并指出,李裕仁在包括水上运动训练基地新建案,及德兴棒球场整修案等,共有3采购案,涉嫌泄漏采购底标及收受厂商贿赂。其中鲤鱼潭设计案,李裕仁事后还收受厂商所交付的贿款共计新台币8万1500元,并图利厂商30万元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