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消保官涉贪还串供遭羁押 地院裁定50万交保

南投县府消保官许丽贞疑长期诈领为民服务费,不法所得数万元还串供,南投地院裁定50万元交保。(翻摄彰化县政府官网/杨静茹南投传真)

南投县府消保官许丽贞疑长期诈领每月5400元的为民服务费,不法所得数万元,她上周到案检方谕令10万元交保又涉串供,14日深夜遭羁押,南投地方法院15日裁定50万元具保。南投县府表示,依法将许调任为简任秘书,新任消保官一职,将依《公务人员任用法》之相关规定,就同官职等之府内人员择优接任。

南投消保官许丽贞遇消保案件都推给相关单位同仁,其行事风格让同事颇有微词。(翻摄彰化县政府官网/杨静茹南投传真)

据了解,许丽贞在南投县政府担任消保官达19年,为简任11职等的司法从业人员,每月薪资及法制专业加给约12万元,职掌消费者申诉、消费争议调解等事项,遇消保案件都推给相关单位同仁,其行事风格让同事颇有微词,未料她坐领高薪,却涉嫌长期诈领每月5400元的为民服务费,不法所得数万元。

南投地检署检察官接获情资后,上周指挥廉政署中部地区调查组廉政官传唤许女到案说明,谕令10万元交保,没想到事后她又涉嫌勾串证人、伪造证据,14日许女又遭检察官指挥廉政署中区廉政官持拘票拘提到案。

南投地检署指出,承办检察官讯问后,认许女涉犯《刑法》之行使登载不实公文书、《贪污治罪条例》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等罪,所犯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事实足认有勾串证人、伪造证据之虞,14日深夜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南投地方法院15日下午裁定以50万元具保。

南投县政府表示,有关本府消保官遭廉政署及地检署调查乙案, 因消保业务相对单纯,消保官涉及何种刑事案件及内容,县府相关局处全力配合廉检机关的调查,强调秉持依法行政原则,要求所属公务员在积极任事的状况下务必遵守法规,同时要求本府政风室进行廉洁行政宣导及不定期查处。

南投县政府指出,体谅消保官许丽贞疑需应付后续诉讼程序,将调任为简任秘书,新任消保官一职,将依《公务人员任用法》之相关规定,就同官职等之府内人员择优接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