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诈681万助理费!新北议员林铭仁否认贪污遭起诉 裁定300万交保
▲民进党新北市议员林铭仁。(图/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刘人豪/新北报导
新北市民进党籍市议员林铭仁于2009年至2016年间,涉嫌以虚报人头助理或浮报的方式,诈领681万元助理费遭羁押禁见,新北地检署日前起诉后,新北地院15日裁定林铭仁300万元交保。
新北地检署9月19日到新北市土城区、树林区、台北市万华区等议员服务处、林铭仁住处等7处地点执行搜索,当场查扣笔记、帐册等物,带回林铭仁、杨姓女助理,以及林男、林女、李男、李女、苏男等5名亲友或助理,以及证人3名到案说明。
检方指出,林铭仁在2009年至2016年担任台北县议会及新北市议员期间,与杨姓女助理以虚报人头助理或浮报方式,诈领助理补助费681万元。林铭仁、杨姓女助理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 1 项第2款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及刑法第214条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等罪,林铭仁遭羁押禁见;杨姓女助理则是以10万元金额交保,并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并于14日起诉林铭仁、杨姓助理等4人。
新北地院15日开庭,林铭仁否认贪污,但考量本案已侦结无羁押必要,裁定林铭仁30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8月,禁止与同案被告及证人进行联系或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