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诈领助理费17万 桃园议员朱珍瑶贪污罪起诉

被控诈领助理费17万元,桃园议员朱珍瑶被依贪污罪起诉。(赖佑维摄)

桃园市议员朱珍瑶以阿姨为人头助理,让阿姨在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时,诈领每月3万5至3万元不等助理费,共17万7278元由朱、担任助理的母亲、妹妹使用。桃园地检署侦结,将4人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

桃园地检署调查,朱珍瑶从2018年12月25日起担任第2届桃园市议员,并连任第3届议员。其中李姓母亲、李姓妹妹担任公费助理,分别负责财务及总务、行政秘书及负责出纳。

检方指出,朱珍瑶、母亲、妹妹都知道公费助理补助费用均由桃园市议会编列预算支付,并非议员薪资的一部分,也不是对议员个人的实质补贴,应实际支付给担任公费助理工作的人,3人也都知道朱珍瑶的阿姨并非助理,却由朱珍瑶等人,填写不实聘书等资料,送交桃园市议会,让不知情且不具实质审查权的桃园市议会承办人陷于错误。

阿姨领得薪水后,再陆续以提领、转帐方式,提供朱珍瑶、母亲、妹妹私用,共诈领17万8278元。阿姨虽称,有到捷运永宁站、八德区帮忙发文宣、面纸,但检察官认为,议员助理就职是在选举后,当时发文宣品效益为何?且阿姨与朱等人说法多有矛盾,认为是卸责之词,不足采信。其他助理也说,不知道其阿姨也是同事,也没有在LINE群组内。

检方认为,4人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嫌及《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公文书罪嫌,依法提起公诉,诈得金额共17万7278元也请法院宣告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