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县议员郑昱芸涉嫌用人头诈领助理费 检方依贪污罪嫌起诉

新竹议员郑昱芸涉嫌用人头诈领助理费,被新竹地检署依贪污罪嫌起诉。(罗浚滨摄)

新竹县议员郑昱芸涉嫌用吴姓妇人母子,当人头诈领议员公费助理费,新竹地检署侦查后依犯贪污治罪条将郑等三人提起公诉,认郑涉贪诈取公款,犯后犹不知自省,请法院从重量刑,并科罚金犯罪所得22万4547元,请依法宣告没收。

起诉书中指出,2018年12月底至2019年1月4日间,郑昱芸到吴妇开设的工作室商议申报虚假公费助理,吴妇同意后于「聘书」上签名,交出身分证邮局帐户存折封面影本,由郑在「新竹县议会郑昱芸议员公费助理名册」上虚伪记载,吴妇每月支领2万6900元之公费助理费。

新竹县议会将议员助理相关补助费,汇款至吴妇的邮局帐户,吴妇分别提领交予郑昱芸,让郑共诈得11万6987元,损害县议会对核拨县议员聘用公费助理费用管理核销与计算正确性

2019年3月间,郑昱芸和吴妇合意,与吴妇的儿子陈男商议,接替吴妇挂名虚假公费助理,陈男同意后从5月起每月支领2万6900元的公费助理等费用,让郑诈得10万4575元。

检方认郑昱芸和吴妇及陈男犯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罪嫌、刑法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嫌,3人有犯意联络与行为分担,请法院论以共同正犯,并请从一重论以公务员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罪嫌。

检方并请法院审酌被告郑昱芸为高学历知识之士,现为新竹县议员,本应恪尽行使监督县政及审核县规预算等职权,反而背离民意,涉贪诈取公款,犯后犹不知自省,请从重量刑,并科罚金,犯罪所得22万4547元,请依刑法宣告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