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因诈助理费入狱…前竹县女议员郑昱芸再被夫抓包「跟律师睡同床」

▲前新竹县议员郑昱芸。(图/翻摄新竹县政府网站)

记者闵文昱/综合报导

前新竹县议员郑昱芸日前因涉及诈领公费助理补助费21万余元的案件,遭最高法院审理后判刑3年8月,同时褫夺公权2年并启动防逃机制,不料近期又被爆出,她与辩护律师赵忠源涉嫌不伦关系,被丈夫李男撞见共处一室,李男因此愤而对2人提起诉讼。新竹地院审理后认定2人侵害配偶权情节重大,判2人连带赔偿40万元。

据了解,郑昱芸与李男结婚14年,育有一女。去年开始,李男发现郑昱芸与赵忠源关系不寻常,2人时常一同进出。郑昱芸解释赵忠源是她的法律咨询合作律师,并反指李男不信任她。然而,赵忠源却在新竹县芎林乡广福宫前向李男坦白与郑昱芸交往,并要求李男签字离婚。

今年2月22日早上,李男临时回家,竟然发现赵忠源与郑昱芸同床共枕于卧室床上,且还看到赵忠源当时下半身几乎裸体,腿部跨在郑昱芸身上,因此愤而对2人提出连带求偿2百万元诉讼。

新竹地院审理时,赵忠源否认与郑昱芸有不正当关系,声称两人只是合作关系,当天他是为了帮助郑昱芸整理离婚相关证据资料,才会在郑昱芸家中过夜,至于脱裤是因为睡前小便时滴到裤管,才会将裤子脱下。而郑昱芸也附和赵男说法,坚称自己当时适逢生理期很困就先睡了,且身上衣着完整,盖着自己的被子,并未做出任何逾矩的事。

然而,新竹地院审理后认为,根据郑女丈夫提出的照片证据,郑昱芸与赵忠源当时共卧床上,赵男露出大腿朝郑女身边靠,这已逾越一般社交行为分际,破坏婚姻共同生活的圆满幸福,侵害郑女丈夫的配偶权且情节重大。因此,法院判决两人应连带赔偿郑女丈夫40万元。

郑昱芸现年46岁,毕业于台大政治研究所,原为新竹县第7选区芎林乡唯一一席议员,曾任芎林乡民代表、工研院研究员、芎林乡地方发展协会理事长,原本形象相当清新。然而,因诈领助理费案,她已遭解职,并在今年4月10日入监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