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县前议员成万贯诈领助理费 一审判刑12年

澎湖》2020年9月9日 澎湖 ▲澎湖县议员万贯贪污判刑12年、褫夺公权4年。(本报资料照片

澎湖县政府民政处长成万贯担任县议员期间伙同李秋两、成高宇萍成渊节3人诈领助理费458万多元,全案澎湖地方法院贞洁判决,成万贯处有期徒刑12年、褫夺公权4年,李秋两处有期徒刑1年10月、褫夺公权2年,成高宇萍处有期徒刑1年2月、褫夺公权1年,成渊节处有期徒刑1年10月、褫夺公权2年,全案得上诉 。

判决书指出,成万贯自民国99年3月1日起担任澎湖县议会第17届议员,并于103年12月25日起连任第18届议员,成渊节为成万贯父亲、李秋两为成万贯亲家、成高宇萍为成万贯弟媳

渠等4人均明知成万贯未实际聘用李秋两、成高宇萍、成渊节担任议员公费助理,竟共同基于意图为自己不法之所有,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及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之犯意联络,分别由李秋两、成高宇萍配合新办澎湖第二信用合作社湖西分社帐户由成高宇萍提供其澎湖县农会湖西分部帐户后,均将帐户存簿印章交给成万贯保管暨支配使用。

成万贯随即利用身为澎湖县议会议员之身分与机会,得以聘用公费助理,由澎湖县议会编列经费补助公费助理补助费及春节慰问金之机会,提出上开取得之帐户存折影本及相关文件予澎湖县议会,隐瞒其实际上并未聘用成渊节、李秋两、成高宇萍等3人之事实,自99年3月1日起迄103年12月24日(第17届议员)虚报成渊节、成高宇萍、李秋两等3人为人头助理,又自103年12月25日起迄107年12月24日止(第18届议员),虚报成渊节、李秋两等2人为人头助理,总计成万贯向澎湖县议会就第17届议员任期内诈取公费助理补助费458万0562元;就第18届议员任期内诈取公费助理补助费371万3741元,其于两届议员任内总计诈取829万4303元。

公费助理补助费汇入李秋两、成渊节二信湖西分社帐户及成高宇萍农会湖西帐户后,即陆续由成万贯或委由其配偶林秀卿持成万贯支配使用之帐户存簿、印章提领现金,均供成万贯私人花用。

被告成万贯、李秋两、成高宇萍、成渊节所为犯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务及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公文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