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坦承犯行 澎湖前议员成万贯贪污改判10年6月

澎湖政府民政处长成万贯担任第17、18届县议员期间伙同李秋两、成高宇萍成渊节等人诈领助理费共829万余元,高雄分院8日认为成万贯在二审审理时已坦承犯行改判10年6月、褫夺公权4年,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澎湖县政府前民政处长成万贯担任第17、18届县议员期间伙同李秋两、成高宇萍、成渊节等人诈领助理费共829万余元,一审澎湖地院依贪污治罪宣判处成万贯12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4年,高雄高分院8日认为成万贯在二审审理时已坦承犯行,改判10年6月、褫夺公权4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成渊节是成万贯父亲、李秋两为成万贯亲家,而成高宇萍则是成万贯弟媳,4人在成万贯担任议员期间,明知成万贯未实际聘用李秋两、成高宇萍、成渊节担任议员公费助理,却共同基于意图为自己不法所有,利用职务诈取财物及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

依照相关规定,每位议员得以聘用公费助理2至4人,,公费助理补助费用月薪最高可达8万元,其余相关费用,由议会编列经费支应,并得比照军公教人员年终工作奖金酌给春节慰劳金。

他们在成万贯担任第17届议员期间以成渊节、李秋两、成高宇萍的人头助理名义诈领助理薪资等共458万0562 元,于成万贯担任第18届议员期间以成渊节、李秋两的人头助理名义诈领助理薪资等共371万3741 元, 合计829万4303元供成万贯个人花用。

合议庭认为成渊节、李秋两、成高宇萍是基于亲情才一时失虑配合担任人头议员助理,并将个人存折、印章提供成万贯保管使用,与成万贯共同基于意图为自己不法之所有,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及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之犯意联络。一审澎湖地院判决李秋两有期徒刑1年10月、褫夺公权2年,成高宇萍有期徒刑1年2月、褫夺公权1年,成渊节有期徒刑1年10月、褫夺公权2年。

盛渊节在一审宣判后死亡,因此并未上诉二审,李秋两、成高宇萍上诉则遭驳回,原本一审不认罪的成万贯在二审审理期间坦承犯行,因此高雄高分院宣判撤销一审的12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4年,依贪污治罪改判成万贯10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4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