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南市议员开赌场判刑6个月没收436万 二审结果出炉

台南前议员林阳乙涉于2020年间经营赌场牟利,一审认他犯图利聚众赌博罪处6月,没收犯罪所得林不服上诉二审,今遭驳回,二审维持原判。(摘自林阳乙脸书/曹婷婷台南传真)

台南前议员林阳乙与已故前副议长林炳利及绰号「二哥」男子于2020年1月底至3月间,利用安南区长和路一处铁皮屋作为赌场,二哥负责出资,林阳乙负责对外招揽赌客来赌博,林分得赌场盈余436万元,一审认林犯图利聚众赌博罪处6月并没收犯罪所得,林不服上诉,台南高分院今天驳回上诉,宣判维持6月确定,没收436万元。

检调调查,林阳乙、已故前副议长林炳利、「二哥」3人共同经营赌场,该赌场以麻将及扑克牌为赌具,由二哥负责出资,林阳乙雇用黄、陈2男,林炳利雇用廖在赌场内工作,林阳乙负责对外招揽不特定赌客到赌场赌博,3人经营赌场牟利,扣除开销后,以4、4、2拆帐,林阳乙3个月获取436万元不法利益,黄、陈、廖3人每日报酬1500元。

由于林炳利因病过世,检方不起诉处分。一审认林共同犯图利聚众赌博罪处6月,没收犯罪所得,黄、陈及廖3男均判3月。

台南高分院指出,林阳乙就原判决的量刑及没收部分上诉,因此,审理范围仅限于原判决量刑及没收部分;针对原判决量刑部分,台南高分院指出,已审酌刑法第57条规定多款量刑事由,并未逾越法定刑度,也无滥用裁量情事,并无过重情形。

另外,就没收部分,林分得436万元抽头金及抵偿赌债等,均依照林阳乙供述及扣案记帐单为证,而且,记帐单详载林阳乙与林炳利、「二哥」拆帐结算,法官认林阳乙上诉难认有理由,应予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