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前议员欧金狮贿选 二审判3年6月!11个马克杯没收

台湾高等法院刑事庭。(图本报资料照)

前新北市议员欧金狮2022年参选议员时,遭控交付现金给妻子、里长涉贿选;新北地院依违反选罢法判欧金狮3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3年。台湾高等法院今(16日)撤销原判决,仍处欧金狮3年6月徒刑,且褫夺公权延为4年。

检方调查,欧金狮曾当选新北市第1届市议员,并在去年九合一选举参选新北第8选区(土城区、树林区、三峡区、莺歌区)市议员。为求当选,2022年9月数度前往詹姓前里长住处,要求「帮忙一下」,并交付150万元作为贿选之用。

检方查出,詹男收下现金,将60万元存入自己的帐户,剩余90万元放在家里,准备用来举办免费餐叙招待选民,为欧金狮拉票。

检方调查,欧金狮的妻子陈姓女子去年10月涉嫌以「夫妻会」名义,在树林区的餐厅席开3桌招待选民;欧金狮并指示助理到场发放印有欧金狮照片的马克杯,欧金狮本人当天到场逐桌敬酒寻求支持,餐费1万6000余元由陈女支付。

检方调查,詹男与陈女侦讯时坦承,欧金狮交付的150万元是作为贿选用;欧金狮则坦承曾请托詹男与陈女协助选举,但辩称150万元是聘请詹男担任他树林区竞选总部总干事,并负责调配人员、财务支出等事务。

检方不采信欧金狮说法,2023年3月依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对有投票权之人「行求不正利益及贿赂罪嫌」提起公诉。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宣判,欧金狮共同犯公职人员选罢法之行求贿赂及不正利益罪,处有期徒刑3年6月。褫夺公权3年。

案经上诉,因部分事实认定不同,高院今虽撤销改判,但仍认定犯行求贿赂及不正利益罪,刑度依旧是3年6月,褫夺公权4年,行求贿赂与未扣案的马克杯各1个、10个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