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北市议员张晋婷 座谈会名义宴请选民二审判刑4年半
▲张晋婷当年议长选举疑似跑票,脸书遭网友灌爆。 (图/张晋婷脸书)
无党籍前新北市议员张晋婷,检方指控她在2014年透过竞选干部人,以「座谈会」名义,实际上却是免费餐会的方式贿选,检方对她提出当选无效诉讼诉讼,她也遭法院判决当选无效确定,丧失市议员资格。另外检方也以贿选罪提起公诉,高等法院16日二审将她判刑4年半,可上诉。
张晋婷原为民进党籍,2014年间参选新北市第二届市议员时,党内初选失利,于是改接受接受台联党的征召,打出泛绿过半的口号参选。在当年的竞选过程中,爆发张晋婷竞选总部中的多名重要干部,以免费餐会的形式宴请选民,被检方认定涉嫌贿选而收押,尽管如此,张晋婷仍顺利当选。
但当选后的张晋婷又在议长选举中疑似跑票,遭台联党党纪处分,开除党籍,张晋婷最后成为无党籍身分当选新北市议员。新北地检署在她当选后,随即提出当选无效之诉。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当选无效,法官认为,张晋婷对选举干部宴请选民的事情,不仅知情且同意为之,可认有共同贿选的意思联络,因此判决当选无效。案经上诉,2016年4月19日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张晋婷当选无效确定、立即解职。
当选无效之诉确定后,检方再以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中的贿选罪,对张晋婷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时,张晋婷否认犯罪,辩称干部所举办的餐会对她来说,仅仅指是一个选举行程,她也是例行性到场拜会,不知情也未指使干部贿选。一审法院认为张晋婷不仅知情,还赞助餐会经费,并到场拜票,确实具有犯意联络、行为分担,因此判刑4年半。
案经上诉,高等法院16日二审宣判,仍认定张晋婷有罪。考量她为求胜选,竟藉贿选牟取支持,破坏选风及选举之公平,戕害民主之生机,所为非是,应予非难,仍判刑4年半,褫夺公权3年。可上诉。张晋婷在当选无效之诉败诉确定后,以经失去议员身分,目前为市政顾问的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