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北市议员童仲彦诈领助理费 二审判3年10月

台北议员童仲彦。(资料

网路直播主童仲彦8年前担任台北市议员时,被控利用人头诈取补助费12万多元,还帮助理妻子不实投保劳保一审依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囚7年半,二审认为他有自聘助理做选民服务,减刑后轻判3年10月。可上诉。

2011年11月至隔年2月,童未实际聘用蔡姓男子为助理,竟指示康姓助理制作蔡的「聘书」,向市议会诈领补助费12万3842元;助理的张姓妻子并未从事助理工作,他也让她挂名担任议员公费助理,让市议会将其登载在议员自聘公费助理酬金及春节慰劳金清册

台北地方法院认为,童仲彦罔顾选民所托,且犯后一再否认犯罪,难认有悔改之意,无从轻量重判7年6月;他伪造文书罪遭判刑5月,可易科罚金部分,已撤回上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