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宅3案认罪 赵藤雄缴2亿换免坐牢缓刑确定

▲ 合宜宅案二审宣判赵藤雄认罪免囚捐2亿元定谳。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远雄集团创办人赵藤雄涉及林口A7、桃园八德合宜住宅新竹眷改弊案台湾高等法院25日二审宣判有罪法官审酌他已「全部认罪」,判决2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140万元,缓刑5年,需缴公库2亿元,全案定谳。

另外,前桃园县副县长叶世文涉及的3件弊案,新竹眷改案一审判无罪,二审改判有罪,另认定他自动缴交1600万元,并非犯罪所得,不符减刑,重判21年,褫夺公权5年,罚金100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远雄前总经理魏春雄判刑1年10个月,罚金130万元,缓刑5年,需缴交公库1亿元。

叶世文任职营建署长期间被控利用林口A7宅、八德合宜宅与新竹眷改等土地开发案的机会,向参与开发的远雄及兴富发等建商索贿5950万元,最后得手275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年3月20日宣判,叶世文依贪污等罪被判刑19年、罚金3317万元,赵藤雄被判2罪合并执行4年6个月徒刑,罚金90万元。全案经上诉,由高院审理

▼ 叶世文重判21年,罚金1000万元。

此案审理以来,赵藤雄都否认行贿,强调是迫于叶世文的刁难才给钱,「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高院原订12月18日宣判,赵却在宣判前递状声请加开庭,并改口全部认罪,连一审获判无罪的新竹眷改案都一并认罪,坦承向公务员行贿2600万元。

当时面对法官讯问,赵在庭上不断强调「我是真心认罪」,「检察官起诉的都没争执,我都承认,希望法院可以从轻量刑,给我一个自新的机会。」

高等法院做出宣判,除了叶世文被判21年重刑,赵藤雄、魏春雄及白手套仁惠都获得缓刑不用坐牢。高院表示,考量赵藤雄的长子重病,又无前科也认罪,希望这样有附加条件的缓刑,赵藤雄、魏春雄未来都能对社会做正面积极补偿

高等法院行政庭长周盈文(上图)表示,审酌赵藤雄、魏春雄部分是有附加条件的缓刑,所犯也是刑期较轻罪名,加上考量赵藤雄年事已高,又其长子身患重病需要家庭温暖;另外赵藤雄、魏春雄都在建筑界10多年均无前科纪录,也坦承认罪,希望2人未来能对社会做正面积极补偿。至于白手套蔡仁惠部分,考量他至始至终都坦承认罪,且有真诚悔悟,因此给予缓刑。

远雄发言人蔡宗易傍晚转述赵藤雄说法,感谢法院给予重新出发机会,往后会记取教训反省检讨,未来将以个人专业从事公益、回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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