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合宜宅案定谳 赵藤雄免关 叶世文收贿判7年

营建署前署长叶世文

远雄集团创办人赵藤雄

营建署前署长叶世文,被控利用主导林口A7合宜宅机会,向远雄索贿得手400万元,最高法院昨依贪污罪判刑7年确定;至于他在八德合宜宅收贿、新竹眷改案索贿及财产来源不明罪部分,最高法院认为高院仅凭远雄集团创办人赵藤雄概括笼统自白犯罪,不让2人对质等理由,将此部分撤销发回。羁押中的叶将先入狱服刑。

叶世文另被控和女密友陈丽玲,藉淡海新市镇案,以陈女买房,向兴富发建设索贿750万元头期款和装潢费部分,一、二审均判2人无罪,检方不服提上诉,最高法院昨依刑事妥速审判法驳回上诉,此部分无罪定谳。

赵年逾70 罚钱了事

至于赵藤雄,一审被依行贿罪判刑4年6月,高院考量他认罪且已年逾70,长子身罹重病,去年底将他改判刑2年,缓刑5年,得缴交国库2亿元;远雄前副总经理魏春雄,也因认罪获得减刑,改判1年10月,缓刑5年,得向国库缴交1亿元,2人都已经缴钱免入监确定。

赵笼统自白 太戏剧化

叶世文遭高院判决有罪部分包括4个部分,他担任营建署长期间,就林口合宜宅案向远雄索贿400万部分,遭判刑7年;叶在2011年于馥园餐厅,就新竹眷改案向远雄索贿2200万,赵藤雄表示接受,双方期约贿赂部分,一审判无罪,但高院逆转将叶改判7年6月。

另八德合宜住宅部分,叶世文于2013年向远雄索贿2600万元,赵藤雄交付1600万元给叶,高院将叶判刑10年;叶世文向他人借用银行帐户,被检方扣得3317万5678元不明财产部分,由于叶未说明财产来源,遭高院判刑3年。

高院将叶世文遭判处有罪的4案,合并定执行刑21年,并科罚金1000万元,最高法院昨仅就林口合宜宅部分,驳回上诉判刑定谳,其余3案全部撤销发回更审。

八德等3案 发回更审

最高法院撤销理由,主要是赵藤雄在高院宣判前戏剧化全部认罪,但对于新竹眷改与叶世文达成期约行贿部分,概括笼统自白犯罪,但高院却以此认定叶犯罪,却没有让他与赵当庭对质或诘问;八德合宜宅及财产来源罪部分,高院则有判决理由矛盾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