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桃合宜住宅案宣判 叶世文19年赵藤雄4年半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桃园副县长叶世文被控利用林口A7宅、八德合宜宅与新竹眷改等土地开发案的机会,向参与开发的远雄及兴富等建商索贿5950万元,最后得手2750万元案,台北地方法院20日下午宣判,叶世文遭判19年、3千317万元,远雄集团创办人赵藤雄2罪合并执行4年6个月,罚金90万元。

▲桃合宜住宅弊案叶世文一审被判19年罚3317万,远雄赵藤雄合并执行4年6月。(图/资料照)

桃园八德合宜住宅等弊案,承办检察官原就叶世文部分求刑61年,并科罚金3千万元,远雄创办人赵藤雄也因行贿被求刑9年、并科罚金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