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未上戒具移送 拜陈水扁所赐
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被控索贿遭特侦组声押,由于他移送台北地方法院时未上戒具而遭质疑,特侦组解释,审酌林符合修法后的高检署法警使用戒具要点,并无不当。
侦查组主任陈宏达表示,前总统陈水扁之前因案遭声押并上手铐事件,引发外界批评,法务部因此在98年3月18日修正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暨所属各级法院检察署法警使用戒具要点。
他指出,林益世上午9时40分移送到台北地院,审酌林符合该要点当中的第6条第5项规定:「经传唤、自首或自动到场,检察官于讯问后谕知当场逮捕而无施用戒具的必要者」,未上戒具移送没有不当。
陈宏达说,特侦组与高雄地检署分工侦办此案,林益世虽遭声押禁见,但检方持续侦办动作,今天将约谈相关证人到案,厘清案情。
赖素如:一直选择相信益世,但看到相关卷证…
最后一刻选择认错 林益世声押禁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