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起诉四罪 一罪一罚未具体求刑

文、图/新闻龙卷风

林益世涉贪案今天侦查终结,特侦组将林益世起诉、林益世则将移审台北地院,特侦组表示林益世依贪污治罪条例中违背职务行为收受贿赂、隐匿贪污犯罪所得、职务上行为要求贿赂、财产来源不明等四罪起诉,要求四罪分论并罚,一罪一罚,但无具体求刑。

▲林益世索贿案 贪污罪起诉无具体求刑(图/中天新闻提供)

除了林益世,林母沈若兰林妻爱家、林益世两个舅舅也洗钱罪遭起诉。陈启祥等人涉嫌行贿罪嫌,则发交高雄地检署依法侦办。

赃款部分,扣案犯罪所得2000万元台币、31万7500美金依贪污罪宣告没收,遭到焚毁的300万台币、95万美金则依法予以追缴。妻子彭爱佳银行保险柜中的1280万台币、林母弟银行保险柜300万台币,也因为来源可疑财予以宣告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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