榨干憨女钱财丢一边 男网友改判3月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林姓男子被控邀智能不足的网友同居,趁机唆使对方刷卡、解除定存等得手35万余元,一审谕知他无罪,台湾高等法院认为林男明知蔡女行为有违常理,应非一般心智正常人所为,却趁机诈财,改依准诈欺罪判处3月徒刑全案定谳。

法院判决指出,林男于民国99年间结识蔡姓女网友,蔡女轻度智能不足且罹患忧郁症,林男明知蔡女心智缺陷而辨识能力不足,却邀她同居并哭穷自称缺钱,陆续唆使对方刷卡、解除定存等,从蔡女身上共诈得35万余元。

蔡女身无存款后,林男即佯称要工作而离去,把她留在另一租屋处,后来蔡女家属透过网路得知她下落,报警寻获蔡女,全案才曝光

林男到案后否认趁机诈欺,辩称只知道蔡女罹患忧郁症,但不知道她智能不足,当初是对方自行解除定存,且钱都用在两人同居花费,他后来还帮蔡女租屋,算是对她负责。

一审法官采信林男说法,谕知无罪,蔡女家属所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也被驳回,上诉二审。高院合议庭审理后认为林男趁机诈财,改依准诈欺罪判处3月徒刑,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