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毒虐死女友3岁女儿 无良男更二审改判16年6月

南投县39岁男子陈威嘉,2020年残暴对同居女友的3岁女儿凌虐、喂毒致死,台中高分院更二审7日宣判,改判有期徒刑16年6月。(王煌忠摄)

南投县39岁男子陈威嘉,2020年长达5个月期间,分别在南投及台中地区,凌虐彭姓女友仅3岁女儿,以尖状物戳刺女童,还喂食FM2毒品致死,一审依杀人罪判陈男无期徒刑,二审则依过失致死改判17年6月,上诉最高法院发回更审,更二审7日宣判,陈男犯妨害未满18岁之人身心健全及发育,因而致人于死罪,累犯,改判有期徒刑16年6月,全案尚未确定,仍可上诉最高法院。

判决书指出,2020年1月毒虫陈威嘉与育有3岁女儿的彭姓女子交往,经常独自带女童出门,因女童无法完整表达自身经历与感受,2020年2月14日陈男在南投市,持用不明器物殴打女童头部,致女童颅骨骨折、硬脑膜下出血、气颅、头皮撕裂伤、脸部擦挫伤。

2020年5月间,陈男在台中市北屯区,以胶带将针缠黏在竹筷前端做成尖状物,戳刺女童大腿,还以木板殴打女童,致其手臂、腿部多处红肿及瘀青,又用土黄色胶带缠绕她头部及眼睛数圈恐吓。

2020年6月间,陈男以铁尺及鞋拔等物品敲打女童之手、脚及臀部等身体部位,再要求女童以俗称「趴拱桥」(即手、脚贴地,臀部往上,身体呈倒V 字型)之方式罚站,还喂食女童安非他命及FM2等毒品致她窒息死亡

彭女发现女儿死亡,担心自己负有刑事责任,竟与陈男共同将女儿遗体以棉被包裹,连同枕头装入透明塑胶套袋,弃置陈男叔叔住处2楼衣柜内,后来与陈男将女儿遗体弃尸掩埋。

彭女判刑1年2月确定,陈男一审被依杀害儿童罪判无期徒刑,二审认定陈男仅构成过失致死与非法方法使未成年人施用毒品罪,合计判刑17年6月,检方与陈男不服提出上诉。

台中高分院更二审认,陈男有多项毒品前科,无视案发时年仅3岁女童,无故或动辄以管教为由对其凌虐,还以不详之方式对女童施用FM2,致其因毒品作用而窒息身亡,且为警查获后,蓄意捏造女童死于溺水,并否认凌虐及喂食毒品犯行,犯后态度难认良好,改判处有期徒刑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