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男餵毒3歲女童虐待埋屍 更二審認定傷害致死改判16年半

南投县男子陈威嘉在3年前照顾女友的3岁女儿时,以尿裤子、说谎等理由施虐、喂食安非他命、FM2致死后埋尸,陈一度被判处无期徒刑,更二审今宣判,认定陈无杀人不确定故意,改依伤害儿童致死罪,判刑16年6月,比前审刑度17年6月,略微减轻,仍可上诉。

检警调查,南投县男子陈威嘉与彭姓女子是男女朋友关系,陈因此有机会单独照顾彭女的3岁女儿,2020年2月至6月间,涉嫌以说谎、尿裤子等理由,以持木板、鞋跋及不详物品殴打、拿针缠黏竹筷制成尖状物戳刺,喂食FM2、安非他命方式施虐,女童在同年6月7日身亡。

陈威嘉找彭女、蔡姓友人以棉被、塑胶袋裹尸后,将女童掩埋在南投县名间乡,同年9月3日才被警方查获,一审认定陈有杀人不确定故意,依对儿童故意犯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二审则认定,陈涉犯过失致死、遗弃尸体、对未成年施用毒品罪,改判15年5月。

最高法院发回后,更一审依成年人对于未满18岁之人,施以凌虐,因而致人于死罪,判他17年6月。

全案上诉最高法院后,最高院认为,陈威嘉有供述,有长期施用FM2的习惯,知道毒品严重性,「吃了之后,像死掉一样」,而陈在喂食女童时,可能使女童身体机能严重受损而死亡的结果,陈是否有「预见」或「容任发生之意欲」,而可评价其有杀人不确定故意,原审就此未认定明确,有说明理由不备之违法,因此发回更二审。

更二审今天宣判,撤销原判决,改认定成年人伤害未成年人致死罪,累犯,判刑16年6月,仍可上诉。 ※ 珍爱生命,向毒品说 NO!毒品危害防制咨询专线 0800-770-885

南投县男子陈威嘉在2020年间涉嫌虐待、喂毒女童致死,更二审今判陈16年6月徒刑。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