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毒虫拒检夜市倒车撞死女童 二审仍判16年

▲女毒虫丁易津倒车杀女童高院宣判前两度鞠躬道歉。(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桃园22岁女毒虫丁易津,去年4月间,无照开车载遭通缉的刘姓男友人,在下午4点多到桃园夜市购买毒品,遇到警方追捕。丁女眼见警方围捕,竟重踩油门、倒车冲入满是人潮的夜市狭窄巷道内,辗毙7岁赖姓女童。一审法院将丁女重判16年、刘男9年。案经上诉,二审高院5日依照成年人故意杀害儿童罪,还是将丁女判刑16年,但加重刘男刑度为14年。可上诉。

案发当下,丁女撞死女童后并未减速,仍加速逃离现场,警方持续追捕,在新北市三峡区的恩主公庙逮捕丁女。刘男则是逃亡半个月后,也被逮捕到案,2人均遭法院裁定羁押。而检方认为2人为了躲避毒品刑责,在人多路窄的夜市倒车,导致无辜民众死伤,具有杀人的犯意,依杀人罪对2人起诉。

一审法院审理期间,2人互推责任,辩称都是因对方想要落跑,才会在夜市中倒车,撞死女童。法院不采信,一审依照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杀人罪,重判丁女有期徒刑16年、褫夺公权7年;刘男犯下成年人伤害儿童致死罪,处有期徒刑9年,褫夺公权4年。

案件上诉二审,高院审理期间,2人还是否认犯罪,并在庭上火爆互呛,推卸责任全案在5日宣判,高院认定2人共同犯下成年人故意杀害儿童罪,其中丁女维持有期徒刑16年、褫夺公权7年;刘男则因罪名加重,刑度也加重为有徒刑14年、褫夺公权5年。

▼女毒虫丁易津倒车杀女童案,刘男二审遭加重刑度。(图/记者吴铭峰摄)

高院认为,在同一个车内密闭空间内,2人确实有共同犯意。再加上在人潮拥挤、狭小的夜市巷道内,猛力倒车。虽然知道撞到摊车,但却不在意是否造成人员死伤,可见2人从一开始的伤害犯意,提高到杀人犯意,故撤销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