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倒车辗毙女童判9年 毒犯交保26天后遭羁押再回看守所

丁女刘男当时倒车逃逸,遭警方围捕画面。(图/本报资料照,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桃园22岁的女毒犯丁易津 去年(2016)4月28日,开车载遭通缉的男友刘芊辉,遇警方追捕时,在狭小的夜市巷道倒车辗毙7岁赖姓女童,被重判16年。刘则是判刑9年,并于2日准许10万元交保,检方不服提出上诉,高院28日审理后,认为他是本件伤害致死案主因,因此采信检方理由当庭裁定羁押,法警随后将人押送看守所

丁易津去年4月28日,开车载着刚回国的刘芊辉, 随后再到桃园夜市附近买K他命, 下午4点多在桃园夜市遇上警方追捕,不顾员警警棍敲打车身吓阻,反而重踩油门倒车直冲进夜市中,当场撞死下课后去帮妈妈收摊的7岁赖小妹,最后还加速逃离现场,随后在新北市三峡区的恩主公庙被捕,5月12日时刘芊辉也被逮捕归案,但她却供称,「刘男是毒品通缉犯,要求我倒车落跑。」

检方认为2人为了躲避毒品刑责,在人多路窄的夜市倒车,导致无辜民众死伤,有杀人犯意,全案依杀人罪起诉。2人出庭时更是互推责任,辩称都是对方想要逃跑, 桃园地院4月27日依照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杀人罪,一审判决丁易津有期徒刑16年、 禠夺公权7年;刘芊辉则是判刑9年、褫夺公权4年,其中刘在2日以10万元交保,每周三天到辖区派出所报到。

检方不服提出上诉。高院28日开庭审理,认为刘芊辉是整起事件的主因,加上另外有毒品案在身,才会想要逃逸导致撞死女童,一审遭判9年表示涉有重罪,而且有逃亡之虞法官因此采信检方说法,当庭裁定羁押,随后由法警押送至看守所,结束26天的短暂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