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租女性」却让儿入住 OL投诉遇恶房东赔6个月房租

说好「只限女性」,OL控诉房东却让成年儿子入住,气求解约被告遭判赔6个月房租。(示意图/达志影像)

知名恶房东张淑晶因坑杀78名房客,遭高院重判9年8个月,不料又有人指控北市疑又出现张淑晶翻版恶房东。一名OL向媒体投诉,她日前承租南港区一处社区大楼,房东在合约中明明注明「只限女房客」,却让他的儿子搬进来同住,气得要求解约,后来竟遭房东提告,最后竟判决必须赔偿房东6个月租金,让她相当不服。

这名OL向「镜周刊」投诉指出,她2018年10月初向该栋社区大楼管理员询问,是否有房间出租,对方表示,社区公布栏有看一名刘姓女房东刊登租屋广告,上面注明「只限女性」,OL联系房东看屋后,就签下1年租约,月租1万2500元,当天就付给2万5000元押金

就在她准备入住前,刘姓女房东竟告知她:「我儿子要搬进来住!」,而且对方的儿子已成年,OL听后感到很吃惊,认为房东已违背承诺,因而向对方表达不满,进而发生争执,气得还没搬进去住,就要求与房东解除合约,退还租金与押金,事后却遭刘姓房东提出民事诉讼求偿。

士林地院审理后,判决OL须赔偿刘姓房东6个月租金与5%利息合计8万多元。OL女不服上诉,但士林地院简易庭日前仅判决房东须还给她1万2500元押金,6个月租金仍要不回。

OL事后从大楼管理员中口得知,刘姓女房东过去也与多名承租人发生纠纷,简直就是张淑晶的翻版,目前正打算申请法扶,继续上诉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