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租房3人入住... 女省1千房租却得赔房东「11万」

罗姓女子签约时虽说「只有一个人住」,却在入住后偷渡了2人进来,气得房东诈欺罪将她告上法院。(图/示意图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做人绝对不能贪小便宜。台北市一名罗姓女子,4年前向陈姓房东出租了大直顶加套房,虽然房东曾告知多住1人需付1000元的加价,虽然罗女当时保证「只有一个人住」,却在入住不久后,偷带着刘姓男友女儿一起回家,房东发现后怒告诈欺,台北地院8日判决2人各判拘役55天,得易科罚金11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指出,陈姓房东是在罗女入住2个月后,发现「1人签约3人入住」一事,随即向她追讨2000元欠款,没想到罗女不从,竟以房屋漏水控告房东「诈欺」,后被房东停水停电后,又再以「强制罪」控告房东,但皆获不起诉处分;房东不甘被骗钱被告,反控告罗女与刘男诈欺得利,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决有罪。为了节省1万2000元的房租,居然付出11万元易科罚金的代价,可真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