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空气枪杀猫 美籍牧师二审仍无罪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一名美籍牧师被控于99年3月持空气射杀流浪猫,被检方依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起诉,一审获判无罪,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8日维持原判

该牧师被控以空气枪将2只流浪猫射成 1死1重伤,他向检方表示,流浪猫干扰他多年,因一时情绪失控射杀流浪猫,深感自责,并向上帝祷告忏悔。高雄地检署认为他并非无故骚扰或伤害动物有关违反《动物保护法部分予以不起诉,但因未申报持有空气枪,依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起诉。

高雄地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持有的空气枪经鉴定具有杀伤力,但案后主动将枪交付警方,且枪枝是多年前在美购买,因不熟悉台湾法律,未将枪循正常管道申报为运动休闲用品,迳自携带入境,认定他持有空气枪应无犯罪故意,判决无罪。

二审法官支持一审见解,认定罪证不足,维持无罪判决。高雄地检署表示,等收到判决书后再研议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