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哈祭」陈列玩具空气枪遭起诉 港籍总经理获判无罪

香港商骏盟国际实业公司陈姓总经理,被控于2016年间「19届武哈祭」生存游戏商品展中意图贩卖而陈列、持有仿冒玩具空气枪,遭起诉违反商标法。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因属地主义原则,无证据证明他在台湾地区有制造商品行为,也无证据证明其故意违反商标法,判决无罪。可上诉。(图本报资料照)

香港商骏盟国际实业公司陈姓总经理,被控于2016年间「19届武哈祭」生存游戏商品展中意图贩卖而陈列、持有仿冒玩具空气枪,遭起诉违反商标法。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因属地主义原则,无证据证明他在台湾地区有制造商品行为,也无证据证明其故意违反商标法,判决无罪。可上诉。

生存游戏玩家年度盛会第19届「武哈祭」,2019年2月19日上午在台北市大安运动中心开展,竟有仿冒厂商大胆参展,摊位正好设在正牌厂商隔壁,保二总队刑大侦一队接获检举前往查缉,当场查扣34把仿冒玩具空气枪,并将陈姓港籍总经理依违反商标法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智财专组检察官调查后依法起诉陈男。

北院审理时,陈男坦承他是骏盟公司实际负责人,并负责就玩具枪制造供应及模具契约的签订、商标授权及届期后的联系续约、商标授权事宜,但双方制造供应契约已于2013年底终止。

陈男委任律师则辩称,虽然骏盟公司有将商标用于商品,但这些商品是在中华民国领域外制造,依刑法属地主义原则,难认构成违反商标法。此外,是公司员工们讨论后决定陈列商品,陈男没有故意侵害商标权。

法院认为,世界各国保护商标权,均采注册保护及属地主义原则。也就是说,商标权人在商标权人在一国注册登记而取得之商标权,除著名商标或标章外,原则上仅在该国领域内受到保护,不得在该国领域以外主张商标权。

再者,我国目前统治权所及的区域为台澎金马地区,暂不及于大陆地区,我国及大陆地区各有智慧财产专责机关,掌管商标的注册及登记事宜。

因此,两岸政府为加强智慧财产权的保护及合作,于2010年6月29日签订「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之必要。否则,如认为我国商标法得处罚在大陆地区使用我国注册商标行为,势将造成法律秩序紊乱,且显然昧于目前两岸分治现实。

法院指出,查无明确事证可认陈男在台湾地区有何制造商品的行为,依属地主义原则,并未以「制造」的使用态样侵害商标权人在我国注册的商标权,不能说违反商标法。此外,就「持有、陈列、贩卖、输入」部分,也没证据证明陈男有故意侵害商标权,判处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