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疑弑嬷 寻无尸体二审仍无罪

阮哲夫当年由检警带回侦讯时,神情相当冷静;台中高分院昨日宣判,阮杀害郭姓祖母一案,因无法证明杀人犯行,宣判无罪。(本报资料照片)

台中市37岁男子阮哲夫,被控8年前涉嫌杀害郭姓祖母,并盗领祖母存款与保险金,弑亲逆伦部分,一审因找不到尸体,合议庭认为难以杀人罪论处,判阮无罪。检方不服提出上诉后,台中高分院1日仍以无法证明阮涉及杀人,驳回上诉,仍判无罪。盗领存款部分因阮认罪,已判刑3年6月确定。

据了解,中正大学刘姓女大生失踪16年一案,检警调查后,怀疑其男友阮哲夫涉有重嫌,抽丝剥茧时意外发现,阮的郭姓祖母在2015年间也离奇失踪。

检警扩大侦办后,在阮哲夫的住处发现其祖父骨灰坛内放有郭姓祖母的可拆式假牙,检警当时怀疑阮男已杀害祖母。但阮男辩称,祖母在医院另外又做了假牙、家里发现的是祖母原先的假牙,否认杀害祖母。

检警另在阮住处天花板寻获祖母的身分证、银行存折等,追查后发现阮男盗领祖母存款近313万,更将数份保险变更申请书,伪签祖母名后解约提领,成功诈得130万余元花用。阮哲夫的妹妹发现后提告,2021年9月检方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伪造文书及诈欺等罪起诉阮男,并具体求处死刑。

台中地院审理时,阮的律师抗辩,阮住处并无血迹反应,又找不到尸体。合议庭认为,在没有寻获被害人尸体的情况下,判杀人罪有难度,杀人部分因罪证不足,判决无罪。涉盗领存款部分,阮坦然认罪,请求法官从轻量刑,最后依诈欺、伪造文书等罪判刑3年6月。

检察官针对阮男涉杀害祖母及毁弃尸体罪部分提起上诉,检方在阮的电脑中,发现他在阿嬷失踪前上网查询「完全失踪」、「绞肉机、大型」、「氰化钾、电击器、骨锯」等关键字,疑似想利用这些手法杀害阿嬷,但台中高分院认为,无证据证明阮犯下杀人罪行,驳回检方上诉,仍判决无罪。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