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弑母诈保 王忠义更审无罪
王忠义被控杀害双亲诈领保险费案,台中高分院更一审宣判无罪,王忠义到场聆判。(陈淑芬摄)
曾经喧腾一时的男子王忠义被控杀父弑母诈领保险金案,一审以他杀母判无期徒刑,弑父部分证据不足判无罪确定后,二审逆转认定王母意外落水溺毙,改判无罪,案经发回更审,台中高分院更一审18日仍判王忠义无罪。台中高分检表示,将在收到判决书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到场聆判的王忠义当庭向法官鞠躬致意,走出法庭后他说,全案从无期徒刑到无罪,起诉他的检察官若没有道歉,社会大众会认为一定是因无罪推定,他要求检察官「要道歉」,并批评检察官明知可能造成冤案,仍一意孤行,最终判决确定后,提出刑事补偿金诉讼,是台湾公民及国民应有的权利。若检察官发现错误,主动表达道歉,他不一定提告。
王忠义夫妇被控因不堪长期照顾肾疾父亲王树藤,2014年5月涉嫌强将王父载离医院、敲打头部致死,再弃尸北港溪床。另俩夫妻因长期无业及积欠卡债50万,同年8月为母亲投保50万,10月5日假借到南投县国姓乡种瓜溪抓虾游玩,涉嫌用手顶撞母亲,导致跌落溪中,再以手按压头部、双肘抵住肩膀下压至溺毙,事后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金。但杀父部分,一二审都判无罪,已确定。
杀母部分更一审认为,王案发前仍有零星工作收入,累计63万多元存入双亲或儿子帐户,积欠卡债发生在2007年前,已成呆帐,认定他为诈领50万保险金杀母动机牵强。
合议庭表示,法务部法医研究所及台大医学院法医研究所认为,王母头部伤势经解剖,并无颅骨骨折、颅内出血及脑挫伤、对撞伤等;肩部及右上背肌肉出血,因体表无擦伤或挫伤,可能属钝力伤,经解剖、肉眼及显微镜观察,无被压制入水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