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义弑亲诈保案 杀母无罪部分撤销发回

▲王忠义亲案杀母无罪部分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图/资料照/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震惊社会南投县男子王忠义弑亲案,他被控妻子在2016年间,将母亲强推入溪流溺毙,以诈取高额保金偿还债务一审王男判处无期徒刑,但二审却大逆转无罪,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20日认为全案有多处疑点尚待厘清,因此撤销无罪判决,发回台中分院更审。

另外王忠义也被控杀害父亲,这部分历审均判处无罪,台中高分检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审理后,20日认定检方上诉不符《刑事妥速审判法》规定,驳回检方上诉,王忠义被控杀父部分无罪确定。

检方指控,王忠义与妻子陈雅丽(已无罪确定),因积欠50万元卡债,遂将歪脑筋动到因病卧床的父亲身上。王男在2014年5月28将父亲带到医院,2天后就以父亲吵着回老家为由,向医院请假外出,驾车前往南投县信义乡、鱼池乡。检方指控王男在凌晨打电话报警,指称自己因开车旅途劳累车上睡着,10分钟后醒来,父亲已失踪,只留下父亲的4颗牙齿,请求警方协寻。王父尸体隔年2月间北港溪河床遭人发现,经过比对牙齿后,证实王父确实死亡。检方认为是王男以铁器敲击父亲头部后,再丢入河床,而后报警。

另外检方也指控王男涉嫌杀害母亲,检方认为,当年6月王父失踪后,10月间王男就开车带着母亲与妻子等家人,到种瓜溪河床捕捉虾子。傍晚趁着天黑时,王男以手肘抵住母亲腰部,将母亲强压至水底,母亲因挣扎,头部多处撞击溪底石头,最后王男确认母亲死亡后,才将母亲抱上岸,并由妻子打电话报警。检方因此对王男依照杀害直系血亲亲属罪,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认定王男杀害母亲,这部分判处无期徒刑,杀父亲部分无罪。案件上诉二审,台中高分院出现大逆转,改认定母亲「跌落溪中撞击石头受伤溺毙成分居高」,因此这部分逆转改判无罪;杀害父亲部分仍判无罪。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王男杀害母亲的部分仍有部分事实需要厘清,因此撤销无罪判决,发回台中高分院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