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性泽冤案15年逆转!最高可赔2161万 亡警儿:到底谁杀我爸?

郑性泽冤案15年,台中分院26日宣判无罪。(图/镜周刊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郑性泽15年前卷入台中十三姨KTV杀警案,一度遭判死刑定谳,直到去年台中高分检认为凶手另有其人声请再审,高分院26日宣判杀人和枪砲部分均无罪,撤销死刑判决。郑性泽案发后被关押4322天,最高可获赔2161万元。

台中十三姨KTV杀警案发生在2002年1月5日,当时郑性泽和地方角头罗武雄等人在KTV内饮酒作乐罗竟公然拔枪在包厢内开火闹事。丰原分局刑警苏宪丕和2名同事获报后赶到现场,与罗爆发枪战

罗武雄当场警方击毙、苏宪丕中弹殉职,郑性泽则是小腿中弹落网。警方当时指控郑性泽中弹后,捡起罗的手枪朝苏开火,之后又把枪放回罗的身边。事后在枪枝上没有采集到郑的指纹报告也没有提出相关弹道弹壳伤口报告,不过郑在侦讯时却自白坦承涉杀苏警,直到地院开庭审理时才翻供表示遭刑求。台中地院一审判他死刑。

案经上诉,郑性泽在2002至2006年间被判处4次死刑,至2006年最高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2014年间,监察院提出郑性泽案调查报告,认为侦办过程有重大瑕疵,要求法务部转请最高检察署提出非常上诉。

▲台中高分院认定当年侦办过程有瑕疵,再审判郑性泽无罪。(图/本报资料照)

2016年3月18日,台中高分检主动提出5项事证,认为郑应无罪,向台中高分院申请再审。检方依据台大医学院法医研究所鉴定,指苏宪丕共中3弹,有5个创伤口,但原判决只提中3枪3个伤口,未解释另外2个伤口。

另外,原定谳判决认为,罗武雄遭警方2枪击毙,第1枪击中胸部心脏位置立刻死亡,第2枪又击中腹部位置,因此罗无力再对苏开枪,依此认定是郑性泽开枪打死苏警。不过新的鉴定以三角函数计算,罗武雄胸、腹枪伤入射角和他当时坐姿角度,判断腹部枪伤才是第一枪,胸部则是第二枪,且胸部中弹后不一定会当场毙命,应该还能维持10到15秒的存活时间,因此无法排除罗是击毙苏警的真凶

台中高分院再审后,认定郑当年的自白是遭蒙脸刑求得来,也没有确切事证能证明郑性泽开枪射杀苏警,因此判郑无罪。由于先前是由检方声请再审,因此预料检辩双方都无异议,全案尘埃落定。

郑性泽26日上午穿著白衬衫深色西装裤出庭听判,得知获判无罪后满脸笑容。郑离开法庭后向媒体宣读声明,庆幸15年后终于获得平反,并向苏宪丕的儿子喊话说,「我不是杀死你爸爸的人」;郑性泽说,「今天以前,我是个没有明天的人,从这一刻起,我要重新开始我的人生」。

▲郑性泽对苏宪丕的儿子苏永豪喊话说,「我不是杀死你爸爸的人」。(图/东森新闻

苏宪丕的儿子苏永豪也到庭聆听判决,得知宣判结果后,脸上难掩无奈神情。他表示,虽然很难接受这结果,但尊重司法判决,待收到判决书后再做打算。苏永豪透过律师向媒体表示,当年国家告诉他是郑性泽杀死父亲,去年又翻案说可能不是,今天特别请假到庭聆听判决,就是想听听看国家对于「谁杀了我爸」有什么新的说法。

苏永豪虽然对无罪判决表达尊重,但脸上满是无奈神情。父亲去世后,他下定决心考上警察,一心想厘清究竟谁才是真正的杀父凶手,甚至还曾投书到署长室求助。郑性泽改判无罪后,谁才是真正的凶手,缉凶之路变得遥遥无期。

郑性泽2002年案发后被收押,但他因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遭判2年确定,执行完毕后又继续关押,直到2016年高分院裁定再审才获释。若全案无罪定谳,郑无辜被关4322天,若以冤狱赔偿最高金额5000元计算,最多可获赔2161万元;若以最低每日3000元计算,也能获赔1296万6千元。

▲苏永豪听闻无罪判决,表情难掩无奈。(图/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