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再度被没收!13年前林金贵杀人案 再次逆转判无期

林金贵(红绿外套者)被控13年前枪杀王姓计程车司机,3日高雄分院再审更一审判决结果竟又逆转无罪判决林男再度遭判无期徒刑,可上诉。(袁庭尧摄)

林男律师强调,本案一开始就无足够证据认定林男犯案,待判决理由出炉,绝对会继续上诉,证明林男清白。(袁庭尧摄)

林金贵13年前遭控在高雄凤山枪杀王姓计程车司机、遭判无期徒刑入狱,2015年凭一张证件照成功拼再审、逆转获判无罪,2017年出狱。高雄高分院再审更一审认定,林男当年蓄发长度与缉凶画面人物相似、证件照经鉴定非原始档、证人指证林男曾拥枪、案发1小时后现身台南不无可能,3日再度逆转改判他无期徒刑,当庭请回,可上诉。

据悉,林男目前经济状况不佳,仍住在中途之家,应无逃亡能力。法界人士也指出,从未见过无期改判无罪、又再度逆转改判无期如此极端的案例。

现年43岁的林金贵2007年5月涉嫌在高雄凤山持枪射杀王姓计程车司机,当时一审依2位目击证人、1名应召女、1名林男女性友人等人指证认定林男行凶,当年10月林男被逮羁押入狱,2010年遭判无期徒刑定谳。

冤狱平反协会2度替林男声请再审均遭驳回,2015年林胞姊以1张他案发前2个月拍的短发大头照为证,强调林男与监视器拍到的凶手长发样貌不符,2017年4月高雄高分院终于裁准再审,林男也结束9年多的牢狱

2018年8月高雄高分院再审认为,案发后1小时,林男在台南县佳里镇曾拨打行动电话,等同不在场证明,此外2位证人指证时间过久且违反程序,最后逆转改判林男无罪。但高雄高分检质疑关键的短发大头照非原始档,拍摄时间、动机均有疑虑,坚持上诉。该年年底,最高法院认定诸多疑点都必须再查证厘清,又撤销无罪判决,要求发回重审

2018年8月7日林金贵(中)因获判无罪曾激动的眼眶泛红。(刘宥廷摄)

案件尚在更审,林男2019年竟又涉及台中一起宾士车窃盗案,被诊断出有边缘性智能,领有中度身心障碍手册,依窃盗罪判6月、易科罚金18万元。

再审更一审合议庭调查,林男2006年12月8日假释出狱后取得1把改造手枪及1颗9mm制式子弹。一名林姓毒虫指证,枪击案发后2天傍晚,林男与他在南投县埔里镇一间小吃店进晚餐,林男拿出藏有枪枝皮包给他看。事后林姓证人一度翻供「没联络、没见过林金贵」,但遭检警查出2人见面后确实有一通长达230秒的通话纪录。

林姓应召女子表示,案发前2、3个月曾与林男性交易,当时林男蓄长发且绑马尾。林男胞姊及姐夫也称林男自2006年12月8日出狱后就未再剪过头发,林男胞姊还说案发后约1个月才带林男去剪发,合议庭因此认定,林男在案发时确实蓄长发,与翻拍的监视器画面中人物吻合。

此外,有员警开车实测,从高雄凤山五甲路上国道1号、沿路以正常时速100公里行驶,抵达台南县佳里镇仅耗时50多分钟。林姓应召女子另也指证林男开车「很狠」,曾搭他的车、斥责他开车那么狠「好像要撞死人」,林男回说会开慢一点, 但还是一样开很狠。合议庭因此认定林男驾车快速,行凶后要在1小时左右逃逸至台南不无可能。

当初让林男成功拼再审的关键证件照,林男曾坦承案发前、拍摄大头照是为了换身分证备用,但明明案发当年1月25日林男已经申请换发,1个月后又跑去拍大头照有违常理,且该照片也从未使用在证件上。调查局鉴定结果也指出,透过专业影像鉴识设备检视大头照图档资讯,修改、 存取,及生成日期日期均为2007年3月5日,只能证明存挡日期,拍摄日期、是否修图均难以鉴定。

合议庭依非法持有可发射子弹具杀伤力枪枝罪判林男4年、并科罚金10万元;依杀人罪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合并执行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及罚金1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