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怀宗坦言拿钱 用在选民服务
议员连爆涉嫌诈领助理费弊案。图为台北市议员潘怀宗被控诈领助理费300万,士林地院27日裁定以200万元交保。(杜宜谙摄)
议员连爆涉嫌诈领助理费弊案,图为新北市议员曾焕嘉涉嫌诈领超过100万元,新北地院27日裁定羁押禁见。(许哲瑗摄)
士林地检署昨侦办身兼学者、电视、民代「三栖名人」的北市议员潘怀宗,涉嫌以人头诈领助理费案,检察官复讯后,认潘与办公室主任陈玉台12年来诈领公发助理费300万元,法官开庭后潘、陈各以200万、120万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此外,新北地检署昨兵分八路逮捕三连霸新北市议员曾焕嘉,涉诈领逾100万助理费,并裁淮羁押禁见。
开钟表公司的陈玉台,2008年起找胞姊、姪儿及李姓员工任助理,每月陈持提款卡将帐户薪资提领一空,检方查出他每次都领2万元,与助理每次领薪数千不同,12年来以人头诈领300万挪为私用。
潘应讯承认拿钱作选民服务,否认诈领公费,辩称相信陈玉台,助理人选都由陈处理,薪资及工作要问陈,他不清楚。但得知遭声押后,则说曾拿钱处理红白帖、买礼物送里长等,检察官认定说法避重就轻,昨以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且有串证、逃亡之虞,声押潘、陈;另王姓会计、陈姓人头各5万交保。士院开庭后,法官认定潘、陈犯嫌重大,但无羁押必要,裁定交保。
新北曾焕嘉 涉领百万收押
新北部分,检方发现曾焕嘉2016年起先后以蒋、林、徐姓3人头助理,向议会申报公费助理薪资,议会出纳拨款后,再指示3人提领,诈领逾百万。新北地检署26日指挥廉政署兵分八路搜索曾焕嘉板桥住处、服务处和办公室,曾昨下午5时许移送地检署,检方复讯后以其涉犯贪污罪嫌重大,有逃亡、串供之虞,向法院声押禁见获准。
另新竹县议员陈栢维,2012年至2017年间涉用人头诈领助理费191万多元,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昨依职务诈欺贪污罪,判刑3年6月,褫夺公权3年。可上诉。
对潘怀宗案,新党昨发声明表示,指控完全不合理,新党坚信潘怀宗清白,已请律师团全面协助,倘若检方指控为真,新党绝不护短;若检方成为政治打手恶意栽赃,新党不仅要捍卫潘怀宗及新党名誉,也将全力反击;而针对曾焕嘉案,国民党考纪会昨晚作成决议,依考纪处分规程规定,先行停止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