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费、特别费 吕秀莲3人没事6幕僚缓刑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前副总统吕秀莲国务机要费案、前行政院游锡堃和前外交部长陈唐山等人的特别费案,台北地院2日宣判,吕秀莲等3人都获判无罪或免诉,但幕僚都被依伪造文书罪判刑,法官并给予缓刑机会

吕秀莲、游锡堃与陈唐山3人在96年间,也就是首长特别费尚未除罪化前,就遭特侦组以贪污罪嫌提起公诉;全案经4年审理合议庭将3人涉案部分判决无罪以及免诉。

至于3人的6名幕僚苏妍妃卢孝民蔡素芳连秋斐刘建忻、赖淑芬,则被认定犯下伪造文书罪中的「公文书登载不实罪」,分别遭判刑2个月到6个月,但6人均获得2年缓刑。

吕秀莲原拟召开记者会,但因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贪渎案也在北院(羁押庭)而取消,她透过律师苏友辰转述说,对司法还她清白至表欣慰,也向审判长及合议庭法官的辛劳公正致敬;但2007年因朝野恶斗,使她沦为政治斗争的司法祭品无辜缠讼4年,幕僚因国民党历史共业而遭波及,她内心有无限感慨和歉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