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孩权益】潘怀宗/犬猫可以使用人类药品吗?

▲关于犬猫是否可以使用人类药品的这项议题兽医师与药师团体有不少争论与质疑。(示意图东森宠物云商店提供)

近年来因为动保意识抬头,连带人用药品是否应该开放给动物来使用这个议题,搬上了台面。兽医师及动保团体不断争取,希望能开放人用药品项,给猫狗等动物使用。所持理由为:台湾动物用药的品项和数量都严重不足。即便是在动物用药开发品项最多的美国,仍有7成以上的动物用药必须依赖人用药品,原因大家都知道,动物用药的市场远远小于人用药品的市场,基于成本考量药厂投入研发与生产的巨大成本,若仅仅是只能给动物使用,肯定无法回收,所以动物用药品的项目不多,产量也不会高。

为此,政府召开数场公听会,在听取兽医师团体与药师团体双方意见后,要求农委会依据动物保护法,拟出「人用药品用于犬猫及非经济动物之使用管理办法草案,并将兽医师团体提出要求开放使用的895项人用药品,在与卫福部食药开会讨论后,首先于2018年5月通过597项兽医师可以直接使用的人用药品品项。然而兽医师团体与动保协会仍然不满意,要求更进一步将禁止兽医师使用之人用药品,改用负面表列的方式呈现,亦即仅须明确列出禁用品项,其余在禁用药品之外的所有人用药品,全部让兽医师自由使用,没有任何限制。对此,兽医师团体还作出回应表示,在紧急状况下,如果让兽医师在明明有人用药品可以抢救动物生命的情况下,却因为法令不能使用,只能眼睁睁看着动物受苦死去,不近人情。并指出美国、欧盟准许兽医师使用人用药品医治动物,已经行之有年,并未造成太大的问题,故我国应可尝试跟进,准予开放。现在重点来了,如果全面开放,在台湾会严重牵涉到我国的药政管理问题,这是大家所不知道的。

在美国,不论是人用药品或是动物用药品,皆隶属于美国药物食品管理局(FDA)的管辖。欧盟的EMEA更是专责成立了一个动物用药管理委员会,也就是说,在美国和欧洲都是由一个专责单位来管理。然而我国人用药品的管理单位为卫福部食药署;动物用药的管辖权却在农委会,隶属两个不同单位,因此才会导致药师团体强烈的反对,这也是政府举办多场公听会仍然摆不平的原因之一。

▲但在动物用药这个领域,药师不一定比兽医师更了解使用药物上的注意事项。那么,药师应该把这部分的调剂权让给兽医师?(图/记者任以芳摄)

药师团体基于药学专业知识,并以台湾现行药政管理分为两个不同单位为前提,对兽医团体的诉求提出质疑与担忧。特别是兽医师团体要求开放之品项还涵盖管制药品的范围,倘若产生疏失,未来将衍生出严重的后果,甚至助长国内毒品泛滥的蔓延。

目前台湾人用与动物用药的管理单位不同,管理标准也不一样。因此,不是不能开放,而是要在开放人用药品给兽医师之前,应该比照国外先进国家,统一管辖单位和统一管理标准,并要有严格的流向、回收等管控机制,否则未来这一部分将产生可怕的法律漏洞

除了管理上的问题,调剂权也具有争议。依据药事法,调剂是属于药师的专业与权利。但在动物用药这个领域,药师不一定比兽医师更了解使用药物上的注意事项。那么,药师应该把这部分的调剂权让给兽医师?还是在药学系课程中纳入动物用药的知识呢?又或者是直接创立一个新职业「兽药师」?

不管走哪一步,都有后续衍生的种种状况需要去解决。现如今兽医师团体持续在争取开放更多的人用药品品项,让动物在用药方面可以有更多的弹性。药师团体也必须在可能引发药物管控与流向的问题下,为人民的用药做更严格的把关,双方都是用心良苦。

▲目前台湾医疗制度采取医药分业制度,以避免球员裁判。医师诊疗、药师调剂专责分工。(图/pixabay)

动物保护法第四条关于宠物使用人用药品的法条,一直没有详细规定。 直到2018年4月,农委会防检局才终于预告「人用药品用于犬猫及非经济动物之使用管理办法」草案,就仅仅是为了一条用药办法,使药师杠上了兽医师。目前台湾医疗制度采取医药分业制度,以避免球员兼裁判。医师诊疗、药师调剂专责分工。

兽医师使用人用药品时,是否也该有专责药师管理,避免药品被滥用或转售。人用药品是属于药师的专门业务主管机关是食药署;兽医师使用人用药品,主管机关却是农委会,农委会官员熟悉人用药品吗?另外,动物用的人用药品,完全是一样的药品,却不必药师把关,说得通吗?如此权责划分不清,药师团体当然担忧,将导致难以追踪的情况。

药师公会联会表示,根据动物保护法第4条第2项规定,开放兽医师于治疗动物疾病之药物不足时,得使用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人用药品于犬猫及非经济动物。由于该项规定必须要有更详细的执行细则与管理办法,绝不是农委会现在预告中的「人用药品用于犬猫及非经济动物之使用管理办法」草案中,订定兽医诊疗机构可直接向药商购买人用药品使用,毫无规范。所以农委会预告的条文直接抵触药事法,应视为无效的规定。

此外,依据药事法第19条及药师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人用药物之管理及供应,本就属于药师之业务。全国有7000多家社区药局有其便利性普遍性。因此药师公会全联会建议,一旦兽医师须使用「人用药品」治疗动物,应由社区药局药师依照兽医师处方,提供人用药物予动物治疗机构,如此就不会有使用管理办法抵触药事法的问题。政府不应贪图眼前的便利,而是应该订定更完备的法规。期望这个议题能有更多的讨论以求达成双方的共识,创造双赢的局面。

专栏文章,不代表i-Media 爱传媒立场。作者为台北市议员、阳明大学教授。查看原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