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富被控打死人缠讼20年 更二审再度逆转判无罪

▲刘正富(左)更二审获判无罪。(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陈宏瑞/高雄报导

屏东县万峦乡万金营区外,2004年发生一起斗殴事件,其中1名男子遭打死。检警单位凭死者友人指认,循线逮捕男子刘正富,最后遭判刑9年定谳。几经波折后,高雄高分院后来裁准开启再审程序,改判刘正富无罪,2021年高雄高分院更一审宣判,改判刘男有罪,判8年4月,全案上诉最高法院被发回更审,高雄高分院今(10)日上午更二审宣判,又逆转判无罪。

本案发生于2004年8月19日晚间11时许,屏东县万峦乡2个原住民村落发生争执,相约在万金村「万金营区」大门前谈判。双方赴约时皆带着棍棒、铁条等物品助阵,一言不合便发生激烈肢体冲突,一名包姓男子在混战中,遭其他人围住痛殴,虽经紧急送医仍回天乏术。检警根据现场遗留的棍棒、铁条,以及对方的指认,逮捕刘正富,并依照伤害致死罪对他提起公诉。

刘正富虽然在案件审理期间,提出当天晚间的一张发票,证明自己不在场,但这张发票却因警方保管证物疏失而遗失;另外刘正富与其他共犯间的电话通联记录,也是警方保管疏失而遗漏。但法院仍根据5名证人的指认,认定刘正富就是打死人的主谋,重判他有期徒刑9年定谳。

刘正富在2013年7月22日入监服刑,冤狱平反协会受理案件后参与救援,多次提出再审、非常上诉。检察总长3度为刘正富提出非常上诉,但都遭到最高法院驳回,另外提出多次再审均被驳回,但协会不死心,2018年再向高雄高分院声请再审,终于成功。

针对这起诉讼,高雄高分院2019年因证人的指认陈述有错误及记忆污染的高度危险等原因,不足以认定刘正富犯罪,因此撤销原有罪定谳判决,改判刘正富无罪。

全案经上诉,2021年10月高雄高分院更一审宣判,将原判决撤销,依成年人与少年共同伤害人之身体,因而致人于死,处有期徒刑8年4月。

全案上诉最高法院后,又被发回重审,高雄高分院今日上午更二审宣判,再度逆转判刘正富无罪,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