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转 红火案缠讼15年辜仲谅更二审无罪

辜仲谅红火案,一审遭判9年,更一审认定辜男利用红火公司承接结构债,让中信金控银行董事会受蒙蔽而不知情,依加重背信罪将他判刑3年半,内线交易改判无罪,最高法院撤销后,更二审改判无罪。(中时资料库)

中信慈善基金会董事长辜仲谅涉红火案,一审遭判9年,更一审认定辜男利用红火公司承接结构债,让中信金控及银行董事会受蒙蔽而不知情,依加重背信罪将他判刑3年半,内线交易罪改判无罪,最高法院撤销后,更二审改判无罪。

检方指控,辜2006年任中信金控副董事长中信银行董事长期间,利用任中信金法人金融执行长的前妹婿陈俊哲控制的纸上公司即红火承接结构债,对主管机关及中信董事会隐匿事实,陈俊哲侵占3亿后逃亡美国,中信银行及股市投资人权益因此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