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斗殴打死人缠讼20年 刘正富再审更二审逆转判无罪

刘正富(左3)被控参与万金营区外伤害致死案,再更二审逆转获高雄高分院判无罪。(郭良杰摄)

男子刘正富被控于2004年8月20日凌晨在屏东县万峦乡陆军万金营区外参与斗殴打死男子包姓男子,判9年有期徒刑定谳入狱,获得台湾冤狱平反协会协助,指认证据有瑕疵,向最高检察署声请再审,2018年获得法院判定再审,再审获判无罪,再审更一审又判有罪,再审更二审10日再次判他无罪。

刘正富及刘妻、家人及冤狱平反协会的志工到场听判,听到无罪判决后,法庭内响起一片庆贺声,刘正富感谢一路陪伴他的亲友、律师团;他的妻子说,谢谢大家没有放弃他们,相信法律仍有公理正义,只要不放弃就有机会。

这宗20年前发生在屏东县万金营区外的斗殴杀人案,起因于阮姓、林姓少年为感情问题遭男子林圣贤殴打,阮向周姓友人哭诉,周为相挺阮姓少年,约林圣贤出来谈判,召集阮姓、林姓少年及涂姓、杨姓等18人,林圣贤也约来遭殴致死的包姓男子等8人。

双方在万金营区前谈判破裂后,持棍棒互殴引发激烈冲突,混战中包男遭痛殴重伤,送医急救5天宣告不治。当天乱斗互殴后被带回警局的少年没人看见谁动手痛殴包男,直到8个月后,有5名在场少年指认刘正富涉案。

刘正富否认参与斗殴,并拿出在附近的购物发票,强调案发时他不在场,但这张发票后来遗失,无法当做证据,2013年被依伤害致死罪,判刑9年定谳,他入监4年后获假释出狱。

出狱后刘正富努力为自己的冤屈争取平反,此案经检察总长提非常上诉遭驳回,冤狱平反协会义务律师团提再审程序,经多次发回,检察官抗告等波折,2018年高雄高分院裁定开始再审。

2019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进行再审,认定案发时现场没有路灯,无法辨识刘正富有参与,加上证人指证程序有瑕疵,无法证实案发时刘正富在场,认定罪证不足,逆转改判无罪。

但再审更一审推翻前审认定,合议庭认为,案发当天现场有2辆机车、2辆轿车的大灯都未熄灭,车灯亮度足以辨识在场者的样貌,多名证人从现场照片指认出刘正富在场,没有误认情形,又根据刘正富与胞兄通联译文,合议庭认为,刘正富在场看到林圣贤跳下大水沟,有参与斗殴,改判8年4月徒刑。

刘正富不服再次上诉后,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再更2审10日上午宣判,合议庭认定罪证不止,判决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