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讼22年后丰大桥女教师坠桥命案 再更二审!2被告仍判无罪

台中后丰大桥教师坠桥命案30日再更二审宣判,律师与声援团体等数10人皆到场声援。(冤狱平反协会提供)

缠讼22年,台中教师陈琪瑄坠落后丰大桥命案,事发时在场的陈女男友王淇政、友人洪世纬2人因检警认涉有重嫌起诉,2人被依杀人罪判刑确定,后续因证人证词前后不一,最高法院重启再审后,王、洪2人二度被判无罪,去年(2023)最高法院发回再更二审,今(30日)审结仍判无罪,检方仍得上诉三审。

2002年12月7日凌晨1时台中安亲班老师陈琪瑄在后丰大桥坠桥脑部重创送医不治,事后检警调查发现陈当日与王、洪2人于后丰大桥南下车道谈判分手,事后陈却坠桥,且有多名证人指称听到男女争吵声,其中1名王姓证人指曾在案发地50公尺外,见王、洪合力从桥上擡掷陈女,作势往桥下丢,检方也依杀人罪起诉2人。

但审理过程中王、洪始终否认涉案,也通过测谎,但仍在历审被认定涉犯杀人罪,分别被判15年、12年6月徒刑定谳。义务律师在2013年申请再审,最高法院2018年2月以王姓证人证词前后不一,重启再审,2019年底,台中高分院以证人证词遭污染,改判无罪;经检方3度上诉,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审,皆判2人无罪,再更二审30日审结宣判,仍判2人无罪。

该案缠讼22年,30日再更二审宣判,王、洪与义务律师、声援团体等数10人,一起到台中高分院听判,王、洪2人皆感谢有律师、平冤团体一路相挺,王带着1岁幼儿现身,他说,已努力展开新生,要把家完整起来。而洪则表示,十分感谢家人、同事从案发迄今也都一路支持,除了感谢还是感谢。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说明,该案经蔡姓教授科学鉴定,陈女陈尸处不符2人合力擡掷摆荡惯性该坠落地点。且法医尸检陈女身上未发现有遭人指压、手抓痕迹,且陈女指甲未采得任何他人之皮肤,也研判其四肢擦挫伤非人为拉扯造成。

另,王姓证人证述内容前后差异极大,难采信。而另1名高姓证人,证词与王不同,且第1次笔录时距案发时间已有3星期以上,恐受新闻报导混淆记忆。基于卷证资料确实对王、洪2人杀人犯行仍存有合理怀疑,且依「无罪推定」、「罪证有疑,利归被告」原则,撤销原判决改判2人无罪,唯检方仍得上诉三审。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