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讼11年!科教馆迁建弊案前馆长徐国士更一审逆转无罪

▲国立台湾科学教育馆迁建时传出弊案,前馆长国士一审获判无罪。(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缠讼11年的国立台湾科学教育馆,2004年间迁建时爆发弊案,检方认为当时的馆长徐国士,与女友董素贞等人,疑似图利特定厂商,将标案交由能力不足的厂商承包,检方于2009年间提起公诉。徐国士一审遭判刑7年半、二审判刑6年,但高等法院更一审7日宣判,改依罪证不足为由,逆转判决徐国士无罪。可上诉。

位在台北市士林夜市旁的国立台湾科学教育馆,2004年间由台北市中正区的南海路,搬迁到新址,当时由前总统陈水扁,盛大主持新馆的开幕仪式。但科教馆迁建过程中传出弊案,时任馆长徐国士疑似图利特定厂商,疑似违法将具有盖造科学馆能力的得标厂商解约,再以重新招标方式,将总价约5.5亿元标案交由专业能力不足的厂商承造,涉嫌图利特定厂商;之后徐国士等人再以不实验收让施工品质不佳的工程过关。

检方获报后,2009年6月间首度发动侦查行动,并声押徐国士与其女友人董素贞等人获准。全案于当年9月份侦查终结,检方认定徐国士等人涉犯《政府采购法》、《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不法所得高达7千余万元,因此对徐国士等13名被告提起公诉。

案件进入法院程序,徐国士仍否认犯罪,但一二审均认定他有罪,一审将他重判7年6月,二审则将他改判6年。案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高院进行更一审。

更一审于7日宣判,高院根据检察官所提出之现有证据,就不利于徐国士之供述证据部分,或有瑕疵,或与非供述证据不符;另外不利徐国士之非供述证据部分,尚有合理可疑之处,无法积极证明有检察官所指之犯行,高院因此判决徐国士无罪。另外董素贞部分,则遭判刑2年1月与4月,其中4月部分得易科罚金。本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