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讼11年 士科馆前馆长徐国士逆转无罪
士林科教馆迁建工程弊案,11年前检方侦结起诉,一审将前馆长徐国士判刑7年6月、他的亲密友人董素贞判刑8年6月,二审考量争讼逾8年符合速审决规定,减刑后将徐、董各判刑6年、6年6月,最高法院撤销后,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改判徐无罪、董判囚2年1月。
检方指控,徐国士在2000年到2003年间担任国立科教馆馆长,并负责将科教馆迁移到士林基河路的各项业务;董素贞是树茂公司负责人,负责科教馆新馆软体工程营建管理服务,她却和徐男共谋,将「第一单元统包采购案」等案件指定给特定厂商承作。
董素贞靠着泄漏采购案资讯,图利包商获得4165万元的报酬,案件爆发后,2009年检方将徐、董等人起诉,士林地方法院历经6年审理后,认定徐男漠视政府采购须依公平、公开的程序将他判刑7年6月,董泄密并收取高额回扣,判刑8年6月徒刑。
高院认定关于「第一单元统包采购案」部分,2人犯行明确,至于「4D弧型剧场影片采购案」部分,因相关证据无法证明犯罪,此部分改判无罪,由于全案争讼逾8年依法须减刑,因此酌减刑度将徐、董各判6年、6年6月,案经上诉,最高法院撤销。
更一审将董素贞依妨害投标罪,判刑4月,可易科罚金,她另犯政府采购法的泄漏秘密资讯图利罪,判刑2年1月,犯罪所得4166万5600元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