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投保诱至被窝内 恶男性侵姿色女业务还割脸重判定谳
有性侵前科的胡姓男子见女保险业务员颇具姿色,诱骗到基隆住处后,自称通缉犯,有警察找上门,要求女业务员和他一起躲在床上被窝内,进而持刀强迫发生性关系并划伤对方左脸颊,最高法院依强制性交等罪,重判胡男16年6月徒刑定谳。
根据判决书,台中市胡姓男子当工头,民国100年3月间陪同已论及婚嫁的女友至基隆谈保险,发现女业务员长得很漂亮,便佯称要另外投保,邀约女业务员到汽车旅馆碰面,女方产生戒心,不愿进入房间内,胡男诡计未得逞。(右为示意图)
胡男淫念满脑,不甘就此罢手,改以女友手机传简讯骗女业务员到基隆住处谈合约,再佯称女友在洗澡,诱使被害人失去心防进入屋内,随即自称是通缉犯,有警察找上门,要求女业务员和他一起躲到床上被窝内,随后持美工刀性侵得逞,过程中还割伤被害人的左脸颊。
胡姓男子曾犯过2件性侵案被判刑5年,2007年假释出狱,台湾高等法院认为胡男行径恶劣,犯后无悔意,二审依加重强制性交等罪,维持一审重判16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