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长」逼卖淫 酒店女集体求偿7900万

▲遭酷刑逼陪酒,酒女集体求偿7900万。(图/资料画面翻拍)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男子杨清林台中开设「欢喜就好」系列酒店,强逼上百名女子脱衣陪酒、从事性交易;旗下小姐不堪凌虐,至少有2人试图割腕轻生;法院一审重判杨男15年徒刑,27名小姐日前委任律师集体求偿,索赔7900万元,创下台湾司法首例

杨清林(49岁)经营「欢喜就好」、「一见钟情」系列酒店,据调查,杨男严重压榨旗下小姐,例如15天内须10次性交易,少1次罚2.5万元,拒绝性交易罚2万元,玩性游戏未上空露点罚5百到1万5,穿衣没挤乳沟罚5百至6千。

另外,他的酒店采军事化管理,小姐一律睡酒店楼上大通舖,他自任「营长」,下设「辅导长」、「连长」等干部管理;酒女4人1组,1人违规3人连坐,还规定以性交易业绩换取放假。

一名被害人指控公司除要求她脱衣陪酒,还强迫她与客人性交易,若不从就遭殴打、罚站、扣假;上班后不但没领到薪水,反倒欠公司一屁股债,她曾割腕5、6次,简直生不如死。

检方前年破获该集团并起诉,台中地院图利强制使人为性交猥亵罪,重判杨男15年,干部共犯26人分别判刑1年10个月至10年不等。出面指控的33名小姐则列为秘密证人,其中27人委请律师向杨男求偿7900万元。求偿案开庭时,杨男否认犯行并拒决赔偿,辩称旗下小姐系「爱慕虚荣」才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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