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油案集体求偿 正义判赔936万

去年7月,正义公司发生劣油案后,有32所学校、5314人委由台湾消保会提出求偿,以每人3万元精神慰抚金及6万元惩罚性赔偿,共求偿4亿7826万元。经过高雄地院查核后,依团膳契约、销货单、统一发票等,认定其中的23间学校、3123人吃到正义劣油。

法官昨天以正义公司遭上游厂商诈骗,因而不慎生产有食品卫生安全疑虑的猪油,虽然不是故意,但仍就此过失情节,应赔偿每位消费者包括2000元精神慰抚金、1000元惩罚性赔偿金在内共3000元,为求偿金额的30分之一。

法官判赔的理由为,团膳业者以正义劣油烹煮团膳,现阶段并无消费者有具体病征,也无法举证任何医疗费用上的具体财产损害,但吃到问题猪油,消费者身体自主权及心理健康等权利仍遭受侵害,受到非财产上损失。

审酌消费者食用时间、数量及正义公司过失情节,每位消费可请求的非财产损害以2000元为适当,惩罚性赔偿金额则为0.5倍,最后核定判赔936万9000元,何育仁因身为公司总经理,应就本身失职负连带赔偿责任。

消保会副秘书长徐邦瀚获知判决表示,每人求偿9万元,最后只获赔3000元,不符人民期待、差距太大,没办法接受;而被判赔的正义公司委任律师陈君圣则说,正义也是被骗的受害者。双方均表示,待收到判决书再研究是否上诉。

劣油风波后,消保会在去年7月共接受2万余名师生向4家黑心油商打团体讼诉,昨天正义公司宣判是第1家,接下来还有强冠、顶新、北海3家劣油团讼将于高雄、彰化、台南地院宣判。